证券代码: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草
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1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6,800 万元,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F10312 号)。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将《浙
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
名称变更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对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草案)》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条 ...... 第二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森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森
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金华市 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浙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会信用代码为913307837045812886。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837045812886。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首次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于2023年
于【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海
主板上市。 森药业,股票代码:00136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1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800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八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第二十八条 ......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在任期届满前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
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
保;
何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
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
保;
负债率超过70%;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
(六)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七)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
(七)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大会决定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
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前款第(五)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前款第(二)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一十一条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 (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 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
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除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
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金除外)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
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1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超过1,000万元;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元。 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以上1-5项各自标准的。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计算。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
(三)董事会有权决定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或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
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超过限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
......
计算。
......
(三)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易;
对值超过0.5%的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
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提供必要的审计或评估报告。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
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百〇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
第二百〇五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生效。
市之日起开始实施。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等事项,本
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