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数量为 150,281,484
股,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 148,652,403 股,限售期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因履行承诺将锁定期延长 6 个月);单华锋所持
限售股 1,629,081 股,于本次解禁。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6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会”)《关于核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79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麒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
行 3,758.3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66 元,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50,332,65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749,4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583,2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 42 个月(因履
行承诺将锁定期延长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4 名,其中:境
内法人股东 1 名;自然人股东 3 名。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完成后,总股本为
议,以及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股本为 207,459,05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会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总股本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股本为 280,069,72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总股本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股本为 358,489,25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智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唐国海、唐颖;
单华锋)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智海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
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
易所上市成功后,智海投资股份被质押的,智海投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
通知发行人,并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2)智海投资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智海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持有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
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后,本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人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通过发
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2)若发行人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于发行人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3)麒盛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麒
盛科技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麒盛科技申报所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麒盛科技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和间接
持有麒盛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离职,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
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麒盛科技股份。
(4)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持有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截至 2020 年 4 月 3 日收盘后,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人民币 44.66 元/股,触发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的
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锁定期延长情况
如下:持有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智海投资、实际控制人唐国海、唐颖将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1)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
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发行人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
后,本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人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发行人,并通过发
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2)若发行人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于发行人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麒盛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麒盛
科技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麒盛科技申报所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麒盛科技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
有麒盛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离职,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
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麒盛科技股份。
(4)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持有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单华锋先生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递交书面辞职报告,提
请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承
诺,单华锋先生所持限售股在 2023 年 4 月 21 日前不得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麒盛科技股份。辞任后,单华锋先生仍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管
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仅限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限售股上市流通)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
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50,281,484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6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序号 股东名称 剩余限售股数量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量(单位:股)
合计 150,281,484 41.92% 150,281,484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3,629,325 -83,629,325 0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66,652,159 -66,652,159 0
其他股东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50,281,484 -150,281,484 0
A股 208,207,767 150,281,484 358,489,25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08,207,767 150,281,484 358,489,251
股份总额 358,489,251 0 358,489,251
八、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关于麒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