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3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的通知,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5,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前,许开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805,380股,王敏女士直接持有
公司股票8,457,155股,同时,许开华先生和王敏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
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32,840,263股,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一致
行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9,267,106股(公司实际控制人
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合计持有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33.38%的股权),
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占公司
总股本的8.79%。
动人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三元前驱体材料为主体的新能源材料业务订单充足、增量前景确定,动
力电池回收为主体的城市矿山开采业务增长动力强劲,印尼镍资源项目成功运行
并迅速推进二期建设,正在快速释放效益,公司全球竞争力、业务增量空间与盈
利增长通道全面打开,为此,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坚定看好公
司全球竞争力、未来盈利能力与中长期价值,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与价值提升能
够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所期望的利益。为了提升全球投资者对公司 “新能源材料
制造+城市矿山开采”业务发展的长期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决定实施本次增持。
万元;
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
人增持计划;
股票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
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无法实施的风险;
无法实施的风险;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持计划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和王敏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