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3-57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6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为了充分释放激励效果、更好地保障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
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
记管理。公司就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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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即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
自查申请,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对象”);
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3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有 5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股票交易行为。其中,公司高级副总
裁文武先生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16,800 股,公
司副总裁袁世国先生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www.cninfo.com.cn)刊发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后
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1)、《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98);公司高级副总裁俞传芬先
生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发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24);其他两名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信息,相关交易行为均系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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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在自查期间,共有 230 名激励对象存在股票交易行为,除上述三位高级管理人员
外,其他 227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
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
上述激励对象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论证、决策过程中已按照上
述规定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内幕信息人员的接触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
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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