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申请重整的专项自查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69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收到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端恒建筑”)发来的
《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
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5 月 23 日在巨
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
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
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具体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函》:只要我们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
响,我们及我们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我们拥有实际控制权
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
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我们及我们的全资子公
关于同业竞争、关
金科投资、黄红云、 司、控股子公司或我们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
联交易、资产占用 2009 年 07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陶虹遐 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
方面的承诺
利益冲突,我们将放弃或将促使我们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
我们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
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我们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我们拥有
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价格,
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等的说明》,作为收购人作出如下承诺:1、保
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包括保证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人员独立、
资产重组时
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2、减少和规范
所作承诺
关联交易: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3、回避同业竞争:只要收
金科投资、黄红云、
购人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收购人及收
陶虹遐及一致行动
关于同业竞争、关 购人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收购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
人黄斯诗、黄一峰、
联交易、资产占用 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 2009 年 10 月 31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王小琴、王天碧、黄
方面的承诺 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收购人及收购人的全资子公司、
星顺、黄晴、黄净、
控股子公司或收购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
陶建
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
利益冲突,收购人将放弃或将促使收购人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或收购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
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收购人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
收购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公平、公允的市场
交易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在本公司近年实际经营活动中,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与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等重要方面逐渐产生重
大分歧,已无法保持一致行动关系,2014 年 10 月 13 日及 12 月 10
日,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协商一致后
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金科
投资、黄红云、陶虹遐及一致行动人将继续遵守该承诺事项中关于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实际控制人之
一致行动人因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则相应
解除关于回避同业竞争的承诺,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继续遵
守上述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我们及我们的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或我们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不会利用拥
有的上市公司股东权利或者实际控制能力操纵、指使上市公司或者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使得上市公司以不公平的条
关于同业竞争、关
金科控股、黄红云、 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或从事任何损
联交易、资产占用 2009 年 07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陶虹遐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及我们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
方面的承诺
我们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
交易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证交易公平、公
允,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
以披露。
如金科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因本次吸收合并前的事项(包括无法
金科控股、黄红云、 律、行政法规依据的税收优惠)发生财务报表外(以 2009 年 4 月 30
其他承诺 2009 年 10 月 31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陶虹遐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的任何税务补缴事项,我们将在税务机
关出具税务补缴通知书/决定书后 10 日内无条件地连带承担金科集
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金科控股、黄红云、 子公司目前已开工房地产项目从 2009 年 4 月 30 日起,因规划环保
其他承诺 2009 年 07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陶虹遐 和土地等经营行为再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罚款,则该等罚款由金科
投资、黄红云和陶虹遐承担。
金科控股、黄红云、
其他承诺 产减少进行弥补的承诺函》:如金科集团及其子公司未了结的诉讼 2009 年 10 月 31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陶虹遐
导致本次交易金科集团净资产(以 2009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金科
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为准)减少的,则由我们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
予以补足。
重庆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占用重庆
关于同业竞争、关
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事项。
金科控股 联交易、资产占用 2009 年 07 月 10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同时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后,不与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
方面的承诺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一切非经营性业务往来的资金占用、担保及
抵押事宜。
金科控股、黄红云、
其他承诺 财务报表外的补税事项,重庆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黄红云、陶虹 2009 年 07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陶虹遐
遐将共同承担应补缴相应的税款及费用。
金科控股、黄红云、
其他承诺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 2009 年 07 月 13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陶虹遐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金科控股、黄红云、
次交易完成后,除黄红云以外,承诺人中的其他人员均不会在 ST
陶虹遐、黄斯诗、黄
东源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人将严格遵守 ST 东源
一峰、王小琴、王天 其他承诺 2009 年 12 月 10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碧、黄星顺、黄晴、
制度的规定,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黄净、陶建
履行股东义务,促使 ST 东源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改相关承诺的通知》,称为了加强承诺履行的可操作性,对原《关
于降低关联交易比例的承诺函》中承诺内容予以修订完善。修改后
的承诺内容如下:我们将严格遵守金科股份《公司章程》和《关联
关于同业竞争、关
金科控股、黄红云、 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及我们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
联交易、资产占用 2014 年 12 月 23 日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陶虹遐 少与金科股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我们及我们控制的企业与金科
方面的承诺
股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保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
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五中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相关
通知或裁定,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
性。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
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
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
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
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