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 B 股 编号:临 2023-019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审议通过以及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复、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等。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或“振华重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580,506,050 股(含)。本
次发行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拟以现金认购
股票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股份数量的 30%,且认购金额不低于 10 亿元,除中交
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
中交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中交集团参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以及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复、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等。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 5,268,353,501 股。中交集
团直接持有 663,223,375 股,持股比例为 12.59%;中交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交通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855,542,044 股,持股比例为 16.24%;中交集团全资
子公司中交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916,755,840 股,持股比例为
份数量的比例为 46.23%,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80,506,050 股(含),其中中交集团拟现金认购
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的 30%,且认购金额不低于 10 亿元。按
照上述认购规模,本次发行完成后,中交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会审议通过以及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复、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等,能否取得股东大会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或予以注册,
以及最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或予以注册的时间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