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根据2022年11月16日公
司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截止2022
年11月16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10,683,21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50%,最高成交价为15.83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13.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7,402,165.8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暨回购股份实施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3,270,000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4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33,713,700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33,713,700份。初始设立时参加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68人(不含预留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
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如首次授予部分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或计
入预留份额。预留份额暂由董事长洪卫东先生先行出资垫付认购份额所需资金,
洪卫东先生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包含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预
留份额在被授予前,不具备与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
基数。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加人数为62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33,713,700元,
认购份额为33,713,700份,其中预留份额为2,938,350份,预留份额对应的股票数量
为285,000股。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
份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
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
补贴、兜底等安排。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3,270,000股公司股
票已于2023年5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
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
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预留份额暂由董事长洪卫东先生先行出资垫付认购份额所需资金,洪卫东先
生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包含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预留份额在
被授予前,不具备与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
关系,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议案时应
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的表决权,即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上市公司的
股东表决权,仅保留其他股东权利,且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
面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因此,本员工
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
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
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