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
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确定其薪酬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贾洁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贾洁女士具备
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条件。公司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公司本次确定的贾洁女士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确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贾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并同意其薪酬方案。
二、关于炯熠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增资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可以实现苏州炯熠利益与其经营团队利益的深度结合,并引入重要的战略
投资者,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增强苏州炯熠的资本实力及综合竞争力,推动苏
州炯熠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转让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
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程惊雷、周源康、郑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