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3-04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
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
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
民币 61.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
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
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
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详见 2023 年 5 月 25 日《证
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