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72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特气体”)于 2023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
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到期后可展期,亦可提前还款。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对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58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数量为 6,46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46,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7,821,867.92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638,178,132.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111 号
的《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
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73,265.00 64,600.00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相关情况
(一)提供无息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廖恒易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5 日
股东情况:华特气体持股 100%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制造,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
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
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总资产 44,909.69 43,894.50
净资产 6,611.58 6,515.39
营业收入 5,608.18 16,760.01
净利润 78.24 -1,656.36
注: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
(二)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目的及方案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764 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江西华特。为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内一次或
分期向江西华特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可展
期,亦可提前还款。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年产 1,764 吨半导体
材料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出于资金规划及募投项目
实施进展的考虑,公司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后的管理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华特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华特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
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与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助
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要求、监督
江西华特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将不会对公司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
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到期后可展期,亦可提前还款。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向江西华特提供无息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且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一致同意公司向江西华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向江西华特提供无息借
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
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一致同意公司
向江西华特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