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3-033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特别提示: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于 202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014)。
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333,4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部分股东在《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其所持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
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261 号农装所大院自编 26 号楼
咨询联系人:张昱
咨询电话:020-29166030
传真电话:020-29166030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