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集科技: 关于公司与北京车百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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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北京车百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万集科技”)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车百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下简称“北京车百”)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北京车百的交易金
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上一年度与北京
车百未发生日常交易。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车百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
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翟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
行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人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车百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PQEW6B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内4幢二层213号
  法定代表人:张晗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整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06日
  经营范围:智能汽车、智慧交通、智能建筑和智能城市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
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
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物业管理;市场调查;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
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车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车百智能网联规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合计                        6,000    100.00%
     (二)财务数据
  北京车百 2022 年年度(经审计)及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财务状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北京车百33.33%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翟军先生担任北京车
百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四)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车百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
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北京车百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其中
公司向北京车百销售软件及硬件产品不超过 200 万元,预计公司采购北京车百软
件服务及硬件产品不超过 400 万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关联交易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北京车百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预计金额,待每次实际交易发生
时,在本次审议通过的预计金额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由公司与北京
车百根据具体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
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北京车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
需。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
稳定经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北
京车百形成依赖。
  五、董事会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北京车百智能网联科技有限
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北京车百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600万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北京车
百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资
料,我们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与北京车百智能网
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与北京车百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
容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实施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
就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交
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万集科技与北京车百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北京车百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车百智能
网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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