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3-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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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蓝帆医疗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的委托,指派靳如悦、张晓敏
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问
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
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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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
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
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式、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截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
(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的文字说明。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00 在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 48 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如期召
开,由董事长刘文静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在规定的期限在《公司章程》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会议召集人、出席对
象、审议议案、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所披
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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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
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名,
均为截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55,251,905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345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13 名,代表股份数 53,705,7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投票系统认证。
   据此,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计 124 名,代表股份数 308,957,6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6780%。其中,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18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三)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
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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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3)监事薪酬方案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文静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振平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钟舒乔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苏华
  (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胜军
  (2)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书魁
  (3)独立董事候选人乔贵涛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卢凌威
  (2)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周治卫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
致,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议案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
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
的股东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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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
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
  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一)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5,778,8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16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793,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912%;反对 3,009,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3637%;弃权 16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452%。
  (二)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5,738,3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16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752,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324%;反对 3,050,2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4224%;弃权 16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452%。
  (三)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5,757,8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17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772,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607%;反对 3,023,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3843%;弃权 1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550%。
  (四)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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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305,756,3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17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770,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585%;反对 3,029,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3916%;弃权 17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498%。
  (五)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165,4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421,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7,179,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4016%;反对 1,370,5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872%;弃权 42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6113%。
  (六)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5,453,9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17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468,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4.9201%;反对 3,331,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295%;弃权 1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504%。
  (七)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5,730,0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17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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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744,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204%;反对 3,054,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4292%;弃权 1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504%。
  (八)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5,738,3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169,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752,6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3324%;反对 3,050,2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4224%;弃权 16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2452%。
  (九)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700,7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84%。
  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刘文静、李振平、钟舒乔为此事项的关联股
东,因此回避表决,该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 239,940,845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655,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922%;反对 3,282,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593%;弃权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484%。
  表决结果:同意 305,641,6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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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655,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922%;反对 3,239,8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6973%;弃权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105%。
   表决结果:同意 305,632,1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8%。
   股东宗秋月为此事项的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
权 9,5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655,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922%;反对 3,282,6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593%;弃权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484%。
   表决结果:同意 305,351,3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8%。
   股东钟舒乔、张永臣为此事项的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等股东持有
有效表决权 290,3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656,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1924%;反对 3,282,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592%;弃权 3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484%。
   (十)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6,157,2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11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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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171,5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9398%;反对 2,680,8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8868%;弃权 11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1734%。
  (十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权同意股份数 293,467,102 股,刘文静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权同意股份数 293,429,681 股,李振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权同意股份数 293,198,388 股,钟舒乔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权同意股份数 293,350,443 股,于苏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十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权同意股份数 293,579,784 股,刘胜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权同意股份数 293,512,391 股,董书魁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权同意股份数 293,484,202 股,乔贵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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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权同意股份数 293,574,697 股,卢凌威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累积投票权同意股份数 293,313,793 股,周治卫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
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页)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签字律师:
                 靳如悦
负责人:
   贾小宁            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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