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曹马涛(持有公司股份 28,5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6.07%)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
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涛涛车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董事会。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曹马涛持有公司股份 2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7%,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临时提案的
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
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增加议案后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6 月 5 日(星期一)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5 日
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5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附件 2)、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填写附
件 3,并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联 系 人:卢凤鹊
联系电话:0578-3185868
传真号码:0578-3185868
电子邮箱:zqb@taotaomotor.com
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3 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
议案》
(1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
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新项目的议案》
附件三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