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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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21 名(包括 18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2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 名同时持有首次授予
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该 2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5,337 股,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股票期权 193,563 份;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 9,240 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预留股票期权 18,760 份。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104,577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至人民币 19,960.844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
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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