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碳
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碳中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萧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碳中和与债权人农行萧山分行办理各类融资
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75,000 万元人
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
度不超过 225,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
超过 15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
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孙)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
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
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孙)公司
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 月 1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75,000 万元人民
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260,700 万元,公
司对东南碳中和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16,4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到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 6 幢
法定代表人:王东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
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11.19 2.07
利润总额 -152.06 -321.61
净利润 -153.61 -321.61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039.95 4,898.63
负债总额 2,390.17 220.2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359.94 177.68
净资产 4,649.78 4,678.39
资产负债率 33.95% 4.5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债务人: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债权最高余额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3 年 4 月 13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的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碳中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
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22%,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
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