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46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耿红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
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本次《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同时也
符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无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