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
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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