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3-024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 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59,671,02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880%。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2,427,980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1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243,043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3%。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15 人 , 代 表 股 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7,243,043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63%。
  ( 截 至本 次 股东 大 会股 权登 记 日, 公 司总 股本 为
引第9号——回购股份》《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以及
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其中回
购专用账户剩余股份数量61,500股,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
划股份数量1,194,293股,共计1,255,793股,因此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1,960,038股。)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600,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81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70,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73,543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0268%;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弃权 7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973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600,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81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70,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73,54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268%;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732%。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0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73,543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0268%;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弃权 7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9732%。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2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467%;反对449,473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53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94,57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3.7953%;反对 449,47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20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7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244,04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0.0000%。
  总表决情况:同意59,600,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73,54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268%;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70,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732%。
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94,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3.7953%;反对 449,473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204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94,57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7953%;反对449,473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04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
核方案,股东严斌生为公司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已
回避计票、监票和表决,其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9,221,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2467%;反对449,473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53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94,57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3.7953%;反对 449,473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20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671,0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44,043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547,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929%;反对 53,1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890%;弃权 70,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1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20,443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2938%;反对53,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7330%;弃权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7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原小放律师和罗聪律师以
视频的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
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甘源食品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