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再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再升科技
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
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重庆复升冷鲜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复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重庆复升为公司与关
联人刘秀琴女士、杨金明先生、郭思含女士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本
次拟注销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刘秀琴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杨金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郭
思含女士为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刘秀琴女士、
杨金明先生、郭思含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秀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 年至 2011 年 3
月,担任再升发展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3 月,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再盛德执行董
事、经理、法定代表人;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新材料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纤维研究院监事会主席;2017 年 8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悠远环境董事;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深圳中纺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重庆洪九果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
重庆复升冷鲜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杨金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就职于重庆诚祥房产,
中铁四局杭长专线,曾任再升科技人力资源部部长、战略规划部部长、法务证券
部部长、代理董事会秘书,自 2011 年起协助执行总裁处理日常财务相关事宜。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郭思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市场营销专业,2017
年入职至今,历任车间工艺翻译,技术员,新材料事业部主办科长,总裁助理等
职。协助总经理工作,协调公司技术引进、信息工程、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智
慧工厂建设。现任公司董事。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复升冷鲜香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秀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 年 0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02 月 19 日至不约定期限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空港东路 9 号 1 幢 1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智能机电设备;销售:车载冰箱。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出 资额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再升科技 765 51
郭思含 600 40
刘秀琴 60 4
于洪亮 60 4
杨金明 15 1
合计 1,500 1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569,158.40 2,560,830.47
净资产 2,546,201.75 2,540,830.47
项目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5,371.28 556.97
四、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原因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原因
重庆复升存续期间,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未开展实际经营。公司基于整
体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
运营效率,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优势业务。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注销控股子
公司重庆复升。
(二)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重庆复升成立至今未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本次注销重庆复升不会对公司合并
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茂先生、刘秀琴女士、郭思含女
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发生遵循了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
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本事
项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发生遵循了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等
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董事、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关联
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了市场公平定价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
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长期业务规划和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会
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华福证券通过查看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监事会审核意见、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了解拟注销公司与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对前述
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华福证券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时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
交易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同
时,此关联交易事项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股东利益。
因此,华福证券对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重庆复升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