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奋达科技”或“公司”)于近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81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
对《问询函》提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落实。截至目前,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已
对《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完成了确认工作,中介机构也已经出具相关专项说明。
公司对《问询函》的答复具体如下:
问题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 2021 年财
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原因为你公司与山东麦滔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滔科技)签订关于子公司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富诚达)100%股权转让协议,审计机构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来证实对方单位未能履约的原因。针对该保留意见事项,你公司现任年审
会计师深圳振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其中认定你公司 2021 年审
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经消除。请你公司说明:
(1)结合你公司与麦滔科技签署的相关协议、履约进展情况、是否存在相
应履约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分析说明相关保留意见事项影响是否已消除。
公司回复:
公司与交易对方麦滔科技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对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的时间、金额,以及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按照协议约
定,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且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第一期股权转
让款,麦滔科技向公司指定的账户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对价的 51%,即人民币
意时间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对价的 19%,即人民币 95,380,000 元;
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之前,麦滔科技将转让价款支付至 85%,
即 麦 滔 科 技向 公 司指 定 的 账户 支 付本 次 股权 转 让 对 价的 15% ,即 人 民 币
余款项(本次股权转让对价的 15%)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即人民币 75,300,000
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金额为人民币
技未能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之前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对价的 19%,即人民币
录》,同意对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进行调整,约定麦滔科技应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和 4 月 20 日向奋达科技支付人民币 5,000.00 万元和 4,538.00 万元,
但公司只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收到麦滔科技支付的部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
币 5,000.00 万元,麦滔科技未能按照《备忘录》约定支付完毕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证实对方单位
未能履约的原因,无法预计该事项对交易最终金额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就此事
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相关义务,推动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履行,经过交易各方多次沟通达成了《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交易各方在 2022 年 12 月 26 日签署的
《补充协议三》对富诚达股权交割过程中的公司应承担的相关义务进行了最终确
认,并明确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现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拟对《股转协议》《备忘录》《补充协议》及《补
充协议二》作出补充约定,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根据《股转协议》《备忘录》《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的相
关约定以及标的公司交割完成后的运营情况、市场环境变化等相关情况,公司同
意将麦滔科技整合、重组富诚达的相关费用及交割过程中标的公司部分特定遗留
款项与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进行抵销。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上述费用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款项类别 金额(元)
合 计 95,873,765.62
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上述费用及债权由公司(乙方)承担,公司、麦滔科
技(甲方)、富诚达三方同意将上述 95,873,765.62 元费用与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合计 185,980,000.00 元)中的 95,873,765.62 元进行抵销。
第二条 根据本补充协议第一条之约定,相关债权债务抵销后,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为 90,106,234.38 元,该等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如下
方式分期予以支付:
(1)2023 年 4 月 21 日前,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 15,000,000.00 元人民
币;
(2)2024 年 4 月 15 日前,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 20,000,000.00 元人民
币;
(3)2025 年 4 月 15 日前,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 55,106,234.38 元人民
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金额为 256,020,000
元,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收到部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50,000,000 元,于 2022 年
款项 15,000,000 元。
截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经收回股权转让款 331,020,000.00 元,抵销
转让款 95,873,765.62 元,剩余未回款金额为 75,106,234.38 元,未回收金额占比
月 15 日前收回 20,000,000.00 元,2025 年 4 月 15 日前收回 55,106,234.38 元),
截至目前双方按照《补充协议三》约定还款计划执行。
截至目前,公司剩余未收回股权转让款为 75,106,234.38 元,占总对价的比
重为 14.96%,剩余未收回金额及比例均较低,公司与交易对方在《补充协议三》
中对剩余未收回款项的付款金额及期限做出了明确约定,若交易对方未按约定进
度支付款项,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于其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和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此外,根据“企查查”查
询麦滔科技股东穿透情况,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企业
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系其第一大股东,麦滔科技对剩余未支付款
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2)报告期内,你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为 5,322.31 万元,其中“富诚达赔
偿”5,177.87 万元,请说明赔偿金的形成原因、支付情况、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
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请年审会计师对此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与交易对方麦滔科技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第
交割日后五年以内,若相关主管部门任何时候因标的公司于交割日之前发生的任
何事项(无论该等事项的状态是否延续至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包括但不限于劳动、
社保、住房公积金、税收、租赁等方面的事项)而对标的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或
任何时候标的公司因交割日当日之前发生的任何事项(无论该等事项的状态是否
延续至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社保、住房公积金、税收、租赁
等方面的事项)而引起的诉讼、仲裁、承担担保责任、第三方索赔、坏账计提而
受到任何损失,乙方应及时、全额赔偿标的公司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麦滔科技对交割日前发生,但款项确定和支付在交割日后的事项进行了梳理,
并与公司进行了核对,具体金额如下:
序号 款项类别 金额(元)
合 计 57,778,685.08
基于《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各方在 2022 年 12 月 26 日签署的《补
充协议三》中对上述事项发生的费用金额进行了最终确认,一致同意上述费用由
公司承担,各方同意将上述款项与剩余股权转让款进行抵销。
《补充协议三》中约定的赔偿事项是对《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事项的进一
步明确,是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有利于推动剩余股权转让款的回
收和股权转让事项的履行,因此该事项具备商业实质。
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按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应计入营业支出,该赔偿事项是属于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
系的支出,扣除上年度已预计的相关或有负债 600 万元后,计入“营业外支出”金
额为 51,778,685.08 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会计师回复:
我们针对该等赔偿事项,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得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三》等相关协议,分析赔偿事
项的法理依据;
②对麦滔科技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并得到相符信息;
③对麦滔科技 2021 年及 2022 年报表日的应收股权转让款余额进行函证并
得到“信息证明无误”的回复;
④收集并严格审查上述赔偿事项所涉事项的相关支持证据,包括相关的合同、
账单、支付凭证等,并制作相关统计表格。
经检查,我们认为:奋达科技就上述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相关赔偿处理法律依
据合理、证据充分、具有商业实质、会计处理符合规定。
(3)你公司与麦滔科技签署协议,同意将麦滔科技整合、重组富诚达的相
关费用及交割过程中标的公司部分特定遗留款项与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进行抵销,
涉及金额为 9,587.37 万元。请说明相关款项发生背景、支付对象、金额等,并说
明由你公司承担此部分款项支付义务的原因和合理性,相关协议安排是否公允、
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回复:
公司与麦滔科技签署协议,同意将麦滔科技整合、重组富诚达的相关费用及
交割过程中标的公司部分特定遗留款项与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进行抵销,涉及金额
为 9,587.38 万元,具体明细金额如下:
序号 款项类别 金额(元)
合 计 95,873,765.62
以上款项发生的背景、支付对象、原因、金额及合理性如下:
①标的公司员工补偿:补偿金额为 36,370,314.06 元,主要系标的公司富诚
达股权交割日前员工因交割日后由深圳工厂迁往东莞清溪园区产生的员工劳动
经济补偿,涉及人数共 1,470 人;
②标的公司搬迁费用:搬迁金额为 793,980.00 元,系标的公司富诚达在股权
交割前由深圳工厂迁往东莞清溪园区物资及设备搬迁应付给搬运公司的费用;
③纳峰公司欠款:欠款金额为 793,980.00 元,系标的公司富诚达在股权交割
前因疏忽未及时入账的应付给纳峰真空镀膜(上海)有限公司 DVT 打样费;
④卫生罚款:罚款金额为 75,000.00 元,系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2 年
有噪声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噪声作业的处罚,该款项于 2022 年 4 月 7 日支付给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⑤客户赔偿款 241 万美元:客户赔偿金额折算人民币金额为 15,906,000.00
元,系标的公司富诚达股权交割前交付客户的产品发生品质异常,该品质问题赔
偿款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支付给 A 客户;
⑥ 深圳厂区搬迁产生的厂房复原修复费用:厂房复原修复费用金额为
租深圳租赁的厂房产生的复原修复费用,具体应付复原修复工程费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金额 备注
C 区、A 区厂房及宿舍复原
修复
总计 750,900.00
⑦采购订单风险补偿:采购订单风险补偿金额 3,182,491.02 元,是标的公
司富诚达在股权交割前下单给供应商备料造成供应商的物料呆滞,具体应付明
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金额
总计 3,182,491.02
⑧罗田厂区退租设备价值补偿:设备价值补偿金额 179,226.48 元,主要是
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朋达科技”)租用标的公司富诚达
设备由于设备损伤所做的价值补偿;
⑨欧朋达设备租赁款等:该设备租赁款金额为 37,915,854.06 元,该笔款项
是欧朋达科技、东莞市欧朋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朋达精密”,
系欧朋达科技全资子公司,两者合称“欧朋达”)在 2022 年 12 月前租赁富诚
达设备所欠设备租赁款。
为减少不必要的争执,顺利推进项目进度,尽早收回交易对方的股权转让
款,对于第⑧、⑨项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与麦滔科技、标的公司富诚达、
欧朋达科技、欧朋达精密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抵销协议、补充协议,公
司同意从股权转让款扣减,同时向欧朋达收取该款项共 38,095,080.54 元,并约
定欧朋达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LPR 贷款利率确定利
息,与应付款项金额一同向公司支付,欧朋达应按照如下方式分期向公司予以
支付前述款项:
a.2023 年 4 月 30 日前,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不低于应付款项的
b.2023 年 8 月 30 日前,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不低于应付款项的
c.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不低于应付款项的
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欧朋达科技 2,720,000 元,于 2023 年
(2023 年 4 月 30 日)累计收回 19,280,000 元,回收率超过 50%。
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基于上述问题(2)回复 1 之相关依据及公司与麦滔科技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债权债务确认暨抵销协议》的相关安排,上述相关费用系标的公司富诚
达在股权交割日前产生的应由公司承担的对应义务,双方根据交割日后上述事项
实际发生金额予以了最终确认,奋达科技承担此麦滔科技整合、重组富诚达的相
关费用及交割过程中标的公司部分特定遗留款项是合理的,相关协议安排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请你公司结合富诚达转让事项的主要进展,自查是否履行相应审议及
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富诚达 100%股权以总价 50,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麦滔科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对外披露
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等相关公
告。
技支付的首期交易款 25,602 万元,达到本次交易对价的 5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部分股权转让款 5,000 万元,未按时收到第二期剩余的股权转让款 4,538 万元,
共剩余 19,598 万元未收到,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对此进行了详细披露。
剩余款项,共剩余 18,598 万元尚未收到,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
函回复的公告》对此进行了详细披露。
科技整合、重组富诚达科技的相关费用及交割过程中标的公司部分特定遗留款项
与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进行抵销,抵销金额为 95,873,765.62 元,抵销后剩余股权
转让价款为 90,106,234.38 元,同时约定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分期支付的时间和金
额。公司《2022 年度业绩预告》中的“业绩变动原因说明”对此进行了披露,公
司财务部经与审计机构初步沟通,上述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的影响金额也进行
了初步测算。根据振兴所出具的《奋达科技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506.21 万元,在公司 2022 年业绩预计的区间范围
内。
余款项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1,500 万元,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对此进行了披露。
综上,在转让富诚达 100%股权事宜进展中涉及的主要事项,公司已按要求
履行了相应审议及披露义务。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问题(1)至(3),进一步说明认定你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在本期消除的判断依据,是否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履行
审计程序,审计证据的获取是否充分、适当。
会计师回复:
获得的审计证据
复核,包括《股权转让协议》、《备忘录》、《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二》、《补充协议三》、《债权债务确认暨抵销协议》,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就 2021 年度年报问询及相关回复等;并对上述资料进
行仔细的研读、分析;
证并得到“信息证明无误”的回复;
让方麦滔科技管理、控制并实际营运;
展情况;
应收股权转让款的麦滔科技整合、重组富诚达科技的相关费用及交割
过程中标的公司部分特定遗留款项的相关依据和证据。
(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约定收款 实际收款金 实际收款
项目 金额 余额
时间 额 时间
A、富诚达 100%股权对 502,000,000.0 256,020,000.0 245,980,000.0
价 0 0 0
B、第一期 51%转让款 2021-12-31 2021-12-30
C、第二期 19%转让款 2022-3-31
D、第三期 15%转让款 75,300,000.00 2022-9-30 75,300,000.00
E、第四期 15%转让款 75,300,000.00 2022-12-31 75,300,000.00
受多重超预期因素的影响,麦滔科技未能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之前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对价的 19%,即人民币 95,380,000 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2022 年 4 月 15 日奋达科技公司与麦滔科技签署的《备
忘录》,同意对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进行调整,但奋达科技只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收到麦滔科技支付的部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5,000.00 万
元,麦滔科技未能按照《备忘录》约定支付完毕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基于此,
奋达科技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
发表了保留审计意见。
的相关义务,推动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履行,经过交易各方多次沟通达成了
《补充协议二》,并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签署《补充协议三》,
《补充协议》
交易各方对富诚达股权交割过程中的奋达科技应承担的相关义务进行了最
终确认,并明确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安排。
后,应收股权转让款的进展情况及结果如下:
约定收款 实际收款金 实际收款时
项目 金额 余额
时间 额 间
A、富诚达 100%股权对价
B、第一期 51%转让款 2021-12-30 -
C、第二期 19%转让款 95,380,000.00 2022-3-31 10,000,000.00 2022-5-23 -
D、第三期 15%转让款 75,300,000.00 2022-9-30 60,493,765.62 2022-12-26
E、第四期 15%转让款 75,300,000.00
(1)2023 年 4 月 21 日前,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 15,000,000 元人
民币;
(2)2024 年 4 月 15 日前,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 20,000,000 元人
民币;
(3)2025 年 4 月 15 日前,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 55,106,234.38 元
人民币;
三》的约定收回到期应收金额,应收股权转让款的进展情况及结果如下:
约定收款 实际收款金 实际收款时
项目 金额 余额
时间 额 间
A、富诚达 100%股权对价
B、第一期 51%转让款 2021-12-30 -
C、第二期 19%转让款 95,380,000.00 2022-3-31 10,000,000.00 2022-5-23 -
D、第三期 15%转让款 75,300,000.00 2022-9-30 -
E、第四期 15%转让款 75,300,000.00 193,765.62 2023-4-21
截止于 2022 年年报出具日,相关的股权转让款累计回收率达到 85.04%;剩
余未收回款项也已约定回款计划;截止于 2022 年年报出具日,奋达科技与麦滔
科技签订的《补充协议三》中包括首次回款计划等到期义务已得到双方遵照执行;
其次,根据相关公开网站查询麦滔科技股东穿透情况,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企业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第一大股东,
麦滔科技对剩余未支付款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 2021 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不会对
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审计准则第 1331 号-首次执行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
余额》、《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
审计报告》等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开展了审计工作并执行了上述回复 1 之相关审
计程序,经审计,我们认为导致奋达科技上期财务报表被发表保留意见所涉及事
项的影响已经消除,不会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产生影响,原因如下: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1 年度保留意见所述事
项 的 回 复 :对 奋 达科 技 未 能按 约 定如 期 全额 收 回 第 二期 股 权 19% 转 让 款
确定其对交易最终金额可能产生的影响。故我们对奋达科技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奋达科技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积极主动地加强与麦滔
科技就相关事项进行协调、沟通,明确双方的责任,发现并排除未能及时支付第
二期款项的相关障碍,在报告出具日已达成一致并得到了上述处理(详见本回复
年度报告的意见类型产生影响。
问题 2: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富诚达的担保额度为 5,200 万元,报告期末,
你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011 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及交易对方同意于
清理事宜。请说明相关担保未按期解除的原因、是否存在解决障碍、对上市公司
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进一步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申请 5,200 万元的融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该笔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二年。
达 100%股权转让给麦滔科技,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双方同意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在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共同完成上述担保的解除/替换/清理事宜。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曾多次与麦滔科技、富诚达、海通恒信协
商解决上述担保事宜,但鉴于:一方面,奋达科技作为上市公司,市场信誉好,
资产实力较为雄厚,履约保障能力强,海通恒信替换担保方的意愿低;另一方面,
受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如一次性提前偿还上述大额融资,也将给富诚达带来较
大的资金压力。
鉴于此,公司积极督促富诚达按时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主动向海通恒信了
解富诚达的还款情况,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富诚达均按时支付相关本息,不存在
任何一期拖延支付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期数 还款日 应付本金 应付利息 已付本金 已付利息 备注
合计 52,000,000.00 2,994,046.00 38,508,493.95 2,744,470.05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富诚达已严格按照与海通恒信签署的协议按时支付前六
期本金和利息,不存在任何一期的违约行为,尚存在未到期的后两期共 1,374 万
元本金和利息,金额较小且正常履约中。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未造成任何实质损
失,且基于富诚达前期良好的还贷行为和富诚达管理层对 2023 年经营状况好转
的乐观预期,富诚达后两期违约而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概率较小。
对于后两期履约事项,公司一方面将积极配合海通恒信做好对富诚达财务状
况的及时掌握,如发现财务异常将紧急采取措施要求富诚达提前还款或增加担保
人;另一方面,公司将主动督促富诚达按时支付相应款项,及时了解富诚达还款
情况,如出现未能按时还款情形,公司将积极沟通协调,如仍未能解决,公司将
采取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综上,公司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已采取必要措施,上述担保事
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问题 3: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2.47 亿元,其中
“外部公司往来”余额 1.4 亿,“应收股权转让款”9,010.62 万元。请你公司逐项列
示“外部公司往来”和“应收股权转让款”欠款方及关联关系(如有)、交易背景、
金额、账期,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说明是否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的情形。
公司回复:
①其他应收款中的外部公司往来明细、账龄、交易背景,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元
是否 账龄
序
公司名称 关联 交易背景
号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方
系公司出售富诚达 100%股
权前向富诚达提供的借款
深圳市富诚 本金及利息(其中:本金
.49 0.62 15.11
公司 万元,其他应付对冲金额
为 216.48 万元,其他经营
性应收 0.31 万元)
根据公司与麦滔科技、富
诚达、欧朋达签订的债
东莞市欧朋
有限公司
债权(金额为 3,519.91 万
元)及房屋租赁产生的应
收租金及水电费(金额为
深圳市中安 因东莞清溪园区二期屋顶
限公司 款
公司与欧朋达科技的经营
性往来(金额为 1,133.89
万元),以及根据公司与
欧朋达科技
.87 1.73 94.26 达签订的债权、债务转让
限公司
协议,以股权转让款抵减
从而产生的债权(金额为
前海兴邦金
.00 0.00 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金
责任公司
东莞市富诚
.04 1.04 金及水电费
公司
深圳市谛源
.00 0.00 司投资诚意保证金
司
其他 19 家
(金额均小 8,880,142 708,728.5 787,955.7 10,410,1 应收模具费、保证金及房
于 100 万 .32 0 8 08.02 屋出租水电费等
元)
合计
②其他应收款中的外部公司往来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将其他应收款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其
他应收款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
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
础计量,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减值(第二阶段)
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
(3)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
对于处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
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
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组合 注1
无风险组合 押金、保证金、应收出口退税款等 0%
注 1:账龄分析组合系以账龄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上述其他应收款项属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的充分证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按账龄分析组合系以账龄为基础计算
其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单位:元
账龄
项目 合计
账面余额 78,648,517.06 48,908,907.70 11,943,600.23 787,955.78 140,289,034.77
坏账计提比例 3% 10% 30% 100%
计提坏账金额 2,359,457.13 4,890,890.77 3,583,080.07 787,955.78 11,621,383.75
该股权转让款是公司与交易方麦滔科技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及 2022 年 12 月 26 日签署《补充协议三》转让标的公司富诚达 100%股
权应收股权转让款尚未收回部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1至2年 坏账计提比例 计提账金额
麦滔科技 90,106,234.38 10% 9,010,623.44
该尚未收回股权转让款账龄为 1 至 2 年,按公司会计政策该应收款项坏账计
提比例为 10%,计提金额为 9,010,623.44 元,具体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账 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该未收回股权转让款账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综上,外部公司往来及应收股权转让款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产生,计提坏账
准备是充分的,且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