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7 证券简称:鼎泰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2 号),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10,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
股份数量为 363,052,53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8.55%;无流通限制及
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46,947,46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3,052,532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类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数量
型 (股) 例(%) 数量(股) (股)
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
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首发前限售股 360,000,000 87.80 360,000,000 87.80
首发后限售股 3,052,532 0.74 -3,052,532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
三、总股本 410,000,000 100.00 0 410,0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鼎泰高科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鼎泰高科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
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鼎泰高科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鼎泰高科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