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5,840.00
万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9,2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浙江清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清松恒泰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6 日至股权登记日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