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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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5 月
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登记数量共计 237.40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调整,并编制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本次修订事宜,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该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登记数量共计 237.40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调整,并编制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次修订事宜,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该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登记数量共计 237.40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
 (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并结合公司具体
情况,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等事项进行
了调整,并编制了《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及风险提示的公告(第二次修订
稿)》。
   本次修订事宜,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该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
诺 及 风 险 提 示 的 公 告 ( 第 二 次 修 订 稿 )》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授予登记数量共计 237.40 万股,该部分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五)发行数量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11,680,000 股。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
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
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修订后:
  (五)发行数量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14,054,000 股。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
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
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除此之外,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不存在修订。
 本次修订事宜,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该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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