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在深圳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佳先生召集和主持,召集人
在会议上就本次紧急事项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查后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投入计划,不会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15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35.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 名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0.00 万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