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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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南光高
速东侧、环玉路南侧飞荣达大厦 1#楼 9F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案》
   鉴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507,941,9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由 10.90 元/股调整为 10.89 元/股,首次部分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 10.90 元/股调整为 10.89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 12.48 元/股调整为 12.47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马飞先生、马军先生、邱
焕文先生、王燕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
进行表决。)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632,000 股,
同意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马飞先生、马军先生、邱
焕文先生、王燕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
进行表决。)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拟归属数量为 267.70 万股,公司将按
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3 名激励对
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马飞先生、马军先生、邱
焕文先生、王燕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
进行表决。)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共 35 名
激励对象离职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共 2 名激励对象离职,
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
对象资格,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13,000 股。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共 7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C、D,未达到全额归属条件,
应当作废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5,800 股。
   综上,本次应作废失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38,80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马飞先生、马军先生、邱
焕文先生、王燕女士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
进行表决。)
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4 号)核准,深圳市飞荣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7,430,883 股,每
股发行价格 14.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4.89 元。截止到 2023 年 04
月 26 日,飞荣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67,430,883 股,发行价格为
用人民币 16,256,273.6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3,743,721.23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I10391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股份总数由 50,794.1948 万股增加
为 57,537.2831 万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决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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