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且减持至 5%
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19.42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4,100,000 股。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比例由 5.51%减少至 4.51%。转让方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下降至 5%以下且转
让方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非药康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前转让方持有药康生物股份比例超过 5%。
(二)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让 转让后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
股东姓名 数量占总 持股比
号 (股) 例 量(股) 量(股)
股本比例 例
杭州鼎晖新趋
势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22,570,533 5.51% 4,100,000 4,100,000 1.00% 4.51%
(三)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从 5.51%减少至 4.51%。转让方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下降至 5%以下且转让方
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4,1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名称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伙)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中区
住所
块南岸 3B 号楼 108-145 室
权益变动
时间
变动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方式 (股) 例
询价 2023 年 5 月 人民币普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 4,100,000 1.00%
转让 12 日 通股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 4,100,000 1.00%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570,533 5.51% 18,470,533 4.51%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
其中:无限售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570,533 5.51% 18,470,533 4.51%
条件股份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本 限售期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号 量(股) 比例 (月)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
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3 年 5
月 8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药康生物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71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公司 28 家、证券公司 3 家、保险机构 5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 家、私募基
金 15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3 年 5 月 9 日 15:30 至 18:00,
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合计 7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
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7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5 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19.42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410 万
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
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