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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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
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
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反馈。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
见后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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