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峰汽车: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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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4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
业绩未达成、个人考核不合格导致部分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董事会决定将
划 755,925 股限制性股票共计 922,025 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922,02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
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
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
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59 号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起 45 天内(9:00-11:00、14:00-17: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5-84998999
 (5)联系传真:025-52786586
 (6)邮箱:ir@chervonauto.com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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