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莱: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
册资本的议案》,详情请查阅 2023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
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1)。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
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未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按前述
用途转让的,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因此,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内未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按前述用途转让的回购股份 567,220 股进行注
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441,569,000 股变更为 441,001,780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亦将由 44156.90 万元变更为 44100.1780 万元。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
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
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与
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 658 号,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佳俊
   联系电话:021-69113502
   联系邮箱:dm@kdlchina.net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康德莱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