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索辰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索辰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3,400股,发行价格245.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审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
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 260 台 DEMX 水下噪声测试仪
建设项目
合计 103,480.36 96,890.36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574.91万元,扣
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134,684.55万元。
三、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事项概述
嘉兴索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索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按照《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索辰,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2,210.00万元。
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前,嘉兴索辰注册资本9,000.00万元,实缴资本2,850.00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嘉兴索辰实缴注册资本6,150.00万元,不增加注册
资本。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完成后,嘉兴索辰注册资本9,000.00万元,实缴资本
为了保障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嘉兴索辰提供
总额不超过6,060.00万元的无息借款。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和实缴注册资
本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项目实施主体嘉兴索辰提供借款或实缴注册资本,借
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含36个月),可滚动使用。借款到期前,可提
前偿还,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实
缴注册资本及借款事项后续具体事宜。
四、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无息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嘉兴索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B81TT91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9,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8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灏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3339 号(嘉兴科技城)1 号楼 293
经营地 室
主营业务情况及在发 从事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作为公司仿真项目试验验证基地及
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产品生产基地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9000.00 万元,持股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信息、电子、通信、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水下噪声检测仪的生产、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
经营范围
件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总资产 8,580.01
净资产 2,149.98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441.02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索辰为“年产260台DEMX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实
施主体,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索辰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无息
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嘉兴索辰针对实施募投项目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
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索辰将严格按照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履行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索辰实缴注册资本
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无息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索辰实缴注册资本
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无息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程 韬 陈佳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