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02 证券简称:海创药业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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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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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创药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海创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经核验后方可出席会议,公司
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
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
不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
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
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现场出席会
议的预约登记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
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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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
发言的股东之后。
七、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
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超出议题范
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
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
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
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
十一、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
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
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
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二、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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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
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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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5 号蓉药大厦 1 栋 4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YUANWEI CHEN(陈元伟)先生
(五)与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
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票系统
(七)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具
体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18)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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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会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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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在 2022 年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保障公司科学决策,
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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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附件 1: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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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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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
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的国际化创新药企业。公司以 PROTAC 靶向蛋白降解和氘代
技术等平台为基础,专注于癌症、代谢性疾病等具有重大市场潜力的治疗领域的创新
药物研发,以“创良药,济天下”为使命,以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可负担的药物
为重点,致力于研发、生产及商业化满足重大临床需求、具有全球权益的创新药物。
报告期内,公司尚无药品上市销售,公司的新药研发项目持续推进中,多个创新药物
处于临床试验研究阶段,因此公司 2022 年度仍未实现盈利。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把握国内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机遇,顺利完成科创板上市工作
报告期内,为优化资本结构,聚焦科技创新,加快在研管线进展,致力于发展成
为全球领先的生物医药企业,公司积极推进 A 股科创板上市事宜。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净额 99,511.33 万元,为公司后续持续推进各产品管线的研发和商业化进展提供了必
要的资金保障,有助于公司实现快速成长并保持竞争优势。
(二)保持研发投入强度,提升研发效率,在研药物取得多项里程碑进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 13 项创新药物的在研项目,12 项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
新药,
HP518、HP501 及 HP558),核心产品 HC-1119 已完成注册性临床 III 期试验数据分析,
并于 2022 年 6 月经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IDMC)评估达到方案主要研究终点,临床
III 期数据入选 2023 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ASCO);HC-1119 的上市申请于 2023
年 3 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药品审评中心(CDE)受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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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审评中。公司正积极开展商业化团队建设、积极筹备药品市场准入,争取新药上
市批准后尽快实现上市销售。如果 HC-1119 获得批准,将是首款获批上市治疗阿比特
龙/化疗后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国产创新药物,有望填补这个治
疗领域的空缺市场,解决患者未满足的临床需求。HP501 中国联合用药(联合黄嘌呤
氧化酶抑制剂)的临床试验申请于 2023 年 1 月获 NMPA 受理。HP518 临床 Ia 剂量爬坡
研究在澳大利亚于 2022 年 1 月实现首例患者入组,目前已完成多个剂量组的爬坡 Ia
期临床研究,正在按计划顺利推进中。HP518 在美国递交的剂量扩展 Ib 研究申请于 2023
年 1 月获得 FDA 的正式批准,公司正在进行临床试验准备工作。HP518 是国内首个进
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口服 AR PROTAC 在研药物,HP518 有望成为新一代治疗前列腺癌症
的药物。在研产品 HP530S 片拟用于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于 2023 年 2 月获得 NMPA 受
理。有两个项目达到了临床前 PCC 阶段。
(三)完善人才培养及引进机制,吸引业内优秀人才
公司高度重视科研实力的积累,经过多年发展,逐渐积累了一批在创新药研发领
域富有经验、创新精神和全球视野的专家技术团队。公司不断完善创新药研发团队,
提高团队的科研能力,通过持续完善人才培养及引进机制,有针对性吸纳优秀人才,
建立了一支创新、高效的研发、临床、商业化及管理团队,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提
供了人力资源保障。公司目前已经建立了包含临床运营、临床医学、数据统计、质量
管理和培训、药物警戒及卓越运营等板块临床团队。公司在人才培养和拓展方面,不
断投入资金和资源,努力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各项学
习和培训活动,注重提高员工的学习能力和自我提升能力,注重为员工提供良好的晋
升机会和发展空间,重视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报告期末,公司员工人数为 162 人,较 2021 年新增 20.90%,新增研发人员 24.21%,
人,较上年同期增长 24.21%;研发人员中 95.76%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博士占比
展,建立优秀人才队伍是公司将创新药物从研发推向商业化的不竭动力。
二、2022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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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决策,程序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 2.3、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十九次会议 2.4、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1、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二十次会议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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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届董事会第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二十三次会议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关于审议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二十四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十五次会议 2、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议案
时股东大会
时股东大会
大会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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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案
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
专门委员会。
监督及评估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
监督;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薪酬方案,监督了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
会遴选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程序。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勤勉地履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高管提名等情况,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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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层充分沟通,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充分表达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
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上述职。
三、 2023 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理体系和机制,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股东
大会决议,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和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
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
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
的资本市场形象,努力为管理层的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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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
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的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
准备了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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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附件 2: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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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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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依法运作
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
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
下:
一、2022 年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通过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九次会议 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1、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
十次会议 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1、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3、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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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案
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十三次会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出现损害公司
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
法、合规地履行职责,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
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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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
度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认为公司
已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
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六)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信息披
露及时、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3 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监督,促进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
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重大事项决策及其程序履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降低和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切
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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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 2022 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结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 2022 年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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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附件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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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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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
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且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结论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5.08 - 不适用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151.48 -30,617.99 不适用 -48,984.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不适用
-34,052.19 -34,588.30 -45,592.38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492.38 -22,782.41 不适用 -24,366.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32 -4.12 不适用 -6.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不适用
-3.75 -4.66 -6.48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29 -34.50 不适用 -226.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不适用
-25.17 -38.97 -210.49
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8,539.19 78,876.09 101.00 98,614.55
总资产 173,507.44 98,235.09 76.62 118,788.48
售收入 165.08 万元,公司尚未实现盈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51.4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净利润为-34,052.19 万元,同比
亏损减少 536.11 万元,减少幅度 1.55%。
流出 35,314.37 万元,同比支出增加 9,541.03 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支付在研项目
权益转让费用增加 4,716.98 万元及人员增加、研发投入增加等各项开支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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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权益 158,539.19 万元,较期初增加 101.00%,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47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3 亿元,扣减各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95 亿元流入增加等综合所致。
二、主要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一)资产情况
增幅76.62%,其中:公司流动资产为161,131.01万元,比2021年末增加68.68%,公司
非流动资产为12,376.44万元,比2021年末增长356.57%。
报告期内资产项目变化情况及重大变化的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期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末数占 末数占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金额较上
项目名称 总资产 总资产 情况说明
数 数 期期末变
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主要系本报告期首次公
货币资金 120,161.02 69.25 90,122.30 91.74 33.33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流入所致。
交易性金融 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
资产 21.11 未到期所致
预付账款 2,469.96 1.42 3,095.14 3.15 -20.20
主要系本期支付研发生
其他应收款 167.22 0.10 54.38 0.06 207.53
产基地建设开发保证金
存货 0.65 0.00 0.49 0.00 31.82
其他流动资
产
其他非流动 主要系本期对深圳虹信
金融资产 公司投资所致
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设
固定资产 700.85 0.40 517.58 0.53 35.41
备购置所致
主要系本期研发生产基
在建工程 7,375.77 4.25 299.70 0.31 2,361.02 地建设进度推进投入增
加
主要系本期新增房屋租
使用权资产 584.81 0.34 454.32 0.46 28.72
赁面积
主要系本期取得土地使
无形资产 3,185.91 1.84 - - -
用权
长期待摊费 主要系租房装修摊销所
用 致
其他非流动 20.86 0.01 1,439.14 1.46 -98.55 主要系预付土地款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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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转入无形资产
资产总额 173,507.44 100.00 98,235.09 100.00 76.62
(二)负债情况
公司流动负债为13,827.13万元,比2021年末减少27.73%;公司非流动负债1,141.12
万元,比2021年末增加404.87%。
报告期内负债项目变化情况及重大变化的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期 上期期 本期期末
末数占 末数占 金额较上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项目名称 总资产 总资产 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数 数
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
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
短期借款 3,000.00 1.73 - - -
贷款所致
应付账款 8,996.02 5.18 8,303.17 8.45 8.34
应付职工薪酬 911.90 0.53 867.35 0.88 5.14
主要系代扣个人所得
应交税费 78.51 0.05 6.04 0.01 1,199.51
税计提所致
其他应付款 596.10 0.34 583.60 0.59 2.14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主要系本期新增房屋
租赁负债 331.12 0.19 111.02 0.11 198.25
租赁面积所致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
递延收益 810.00 0.47 115.00 0.12 604.35
产相关政府补助所致
负债总额 14,968.25 8.63 19,359.00 19.71 -22.68
注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 9,128.22 万元,主要系: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确认在研项目权益转让费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人民币 13,580.00
万元。
节点进行修改,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将交易性金
融负债转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并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 168.05 万元。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报告期,按《付款安排调整协议》已支付海思科款项 10,000 万元;于本报告期末,上述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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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58,539.19万元,比2021年末增加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所有者权益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
主要系本期内首次公开发行人
股本 9,901.56 7,425.56 33.34 民币普通股(A 股)2,476 万股所
致。
主要系本期内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476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3
资本公积 248,229.90 140,912.18 76.16 亿元,扣减各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95 亿元
流入增加及员工股权激励股份
支付费用摊销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13.52 -7.34 不适用
主要系本年度研发持续投入增
未分配利润 -99,605.79 -69,454.31 不适用
亏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不适用
股东权益合计 158,539.19 78,876.09 101.00
三、利润及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主要系本期实现医药中间体
营业收入 165.08 - -
销售所致
主要系本期实现医药中间体
营业成本 76.65 - -
销售所致
主要系本期取得土地使用
税金及附加 34.87 6.49 437.50
权,缴纳土地使用税所致
主要系分次实施股权激励股
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及新增
管理费用 9,703.76 8,028.03 20.87
人员人工费用同比增加等所
致
主要系研发团队建设不断加
强,同期研发的多个创新药
研发费用 25,136.73 26,492.90 -5.12
物项目在不同研发阶段研发
投入不同所致
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较大,
财务费用 -747.57 133.16 -661.41
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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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
其他收益 1,016.62 1,843.58 -44.86
的补助不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投资收益 1,862.31 2,356.36 -20.97 主要系期末有理财未赎回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主要系期末有理财未赎回公
(损失) 允价值变动计提
主要系本期增加生产基地建
信用减值损失 -12.83 -7.05 不适用
设押金计提所致
营业利润(亏损) -30,146.31 -30,617.68 不适用
营业外支出 5.17 0.31 1,568.15 主要系本期房屋退租所致
净利润(净亏损) -30,151.48 -30,617.99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30,151.48 -30,617.99 不适用
的净利润(净亏损)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1,492.38 -22,782.41 -8,709.97 不适用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0,989.65 342.48 -41,332.13 -12,068.48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现金流量项目变动分析如下:
转让费用增加4,716.98万元及人员增加、研发投入增加等各项开支增加所致。
要系本报告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3.65亿未到期未赎回及随着研发生产基地
建设进度的推进,建设投入金额持续增加所致。
系本期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3
亿元,扣减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95亿元流入增加所致。
持有的美元货币兑人民币汇率上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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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总结 2022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3 年经营
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2023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4:《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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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势。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 2023 年度经营计划,综合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
势、市场需求状况,结合 2022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 2023 年度预算报告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基础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以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各项相关基本假
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
而编制。
二、财务预算基本假设
顺利进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给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
生困难;
三、2023 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制定了 2023 年度
财务预算,预计 2023 年度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加速商业化销售团队组建及新药上市前期市场准备、推进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各
项工作,确保公司朝着预定的经营目标协调、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涉及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度盈利可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实现情况的直接或间接的承诺或保证,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状况变化、新药研
发项目临床试验进展、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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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亏损为 30,151.48 万元。
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
持续发展需要,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如下:
《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
津贴;
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方案执行。
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 2022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监事会拟定了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监事
薪酬(津贴)标准如下:
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方案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予以审议。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
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
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
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
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25 人,从业人员共
超过 250 人。
德勤华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人民币 3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7 亿元。德勤华永为 61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1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80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
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
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1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
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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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
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
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处罚,其
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
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海蛟先生自 2001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
的专业服务工作,1997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海蛟
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5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
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杨海蛟先生自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报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审计报告、本公司首次发行上
市审计报告及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陆京泽先生自 1997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
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陆京泽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5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陆京泽先生自 2020 年开始担
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国国际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首次发行上市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左秀平女士自 2016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与资
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左秀平女士自 2020 年起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与本公司 IPO 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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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
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查阅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海创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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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发行
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最终发行
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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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
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利润滚存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
份比例共享。
(七)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
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
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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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
排进行调整;
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
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其他事宜。
(九)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
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
任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投保人: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行为的雇员;
责任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人民币;
保险费用: 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保险期限:12 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
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
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以
后年度公司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登的《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听取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们严
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工作
述职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其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
士、1 名法律专业人士及 1 名行业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简历如下:
魏于全先生,男,195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中国科学院院士,1986 年至 1991 年担任华西医科大学(现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
助教与讲师,1991 年至 1996 年于日本京都大学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1996 年至 2006
年担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肿瘤中心生物治疗科与研究室主任教授,1997 年至今担
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肿瘤生物治疗研究室博士生导师,2005 年至 2017 年担任四川大
学副校长,2005 年至今担任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6 年至今担任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肿瘤中心主任,历任成都佰克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
朗格莱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金瑞基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特瑞思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3 月担任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1999 年至今担任成都恩多施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至今
担任深圳高尚科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深圳嘉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成都
嘉葆药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至今担任深圳天赋生物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至今担任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至今担任成都朗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独立董事,2021 年至今担任成都智
汇天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至今担任成都川宇健维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2021 年至今担任成都威斯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至今担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任威斯克生物医药(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至今担任成都金唯科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至今担任广州孔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薛云奎先生,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
注册会计师,1984 年至 1996 年担任西南大学副教授,1996 年至 1999 年担任上海财经
大学教授,1999 年至 2002 年担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2002 年至今担任长江商
学院教授,2009 年至今担任上海财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至今担任上海头
水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至今担任深圳华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今担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 2022 年 11 月担
任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至今担任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独立董事,2021 年至今担任上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永臣先生,195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
年至 1989 年担任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副处长,1989 年至 1992 年担任四川省政法委员会
综治办副主任,1992 年至 1993 年担任四川省涉外律师事务副主任,1993 年至 2012 年
担任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 年至今担任北京竞天公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律师,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海创药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 薪酬与考 提名委员
姓名 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股东大会
会 核委员会 会
魏于全 8 7 - - 1 3
薛云奎 8 7 2 - - 3
彭永臣 8 - 2 -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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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会议中,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对所
议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在必要时对公司进行问询,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腾讯视频会议、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
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了解公司的研发与商业化进展、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积
极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关联方代收代付政府补助、接受关联人提供服务的偶
发性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
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
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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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规范有序,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参考同行业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定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聘任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期间的审计机构,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
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未进行现金分
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所做承诺,及时更新承诺履行进展,未出现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能够
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同时,公司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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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重大事项,
登记并备案内幕信息知情人。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 27 份,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 3 份。独立董
事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起
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框架,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我们督促公司严
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规范,保持内控体系良好运行,有效提升了公司法人治理
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真实客
观地反应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在内
控体系设计和执行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
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
及时加以完善,未来期间,公司应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各产品管线的研发与商业化进展,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暂不
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运用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魏于全、薛云奎、彭永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