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资
金具体来源的相关事项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存在上
市公司向增持主体提供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李荣林 冯培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