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天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对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基于收入确认的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他相关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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