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3-02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5 月 5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
楼 A 座 32 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行政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学武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84,853,909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5.9803%。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 11,438,787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8.8945%。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 12,064,368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9.3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625,5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438,7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8945%。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242,1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13,8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242,1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13,8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242,1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13,8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242,1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13,8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96,292,6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64,3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96,242,1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13,8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同意 96,242,1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13,8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242,1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13,8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242,1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13,8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12,564,3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64,3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张学文先生、兰波先生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96,238,2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5%;
反对 3,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09,9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3,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96,235,3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反对 6,8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07,0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6,8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242,1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13,8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5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6%。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96,281,0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
反对 11,6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52,7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11,6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办理注册资本变
更的议案》;
同意 96,292,6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64,36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莫彪、周晓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湖
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