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锦泓集团 2023
理办法》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有关内容,经公司全体
监事讨论,现就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锦泓集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制订、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四)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
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锦泓集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
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锦泓集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
(一)
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
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
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锦泓集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二
次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下属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二)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二次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
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且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二次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