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
式召开,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根
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
明。”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
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回购方案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
资者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
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