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景旺电子 股票代码:603228 公告编号:2023-043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inwong Electronic Co.,Ltd.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路 166 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三年五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发行人”、
“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
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
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 2023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证券日报》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摘要》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
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景 23 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66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15,400.00 万元(1,154 万张,115.40 万
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15,400.00 万元(1,154 万张,115.40 万
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9 年 4 月 3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9 年 4 月 3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
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
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公开发行了 1,154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115,4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
经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自 律 监 管 决 定 书 ( [2023]95 号 ) 文 同 意 , 公 司
交易,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债券代码“113669”。
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证券日报》刊登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询。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Kinwong Electronic Co.,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路 166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天利中央商务广场(二期)C
座 19 楼
法定代表人:刘绍柏
注册资本:84,756.2145 万元(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
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9 日(2013 年 6 月 1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景旺电子
股票代码:603228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的设立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2012 年 12 月 2 日,景旺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景旺电子(深圳)有限公
司 的 全 体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 以 截 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经济贸易和
信息化委员会出具深经贸信息资字[2013]0123 号《关于同意景旺电子(深圳)
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6 月 17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登
记,并领取注册号为 44030650329705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景旺电子”,证券代码
为“603228”。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0,80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0,000,000 88.24%
其中:1、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07,985,920 50.9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800.00 11.76%
三、股份总数 408,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847,562,145 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690,090 0.67%
其中:1、境内法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41,872,055 99.33%
三、股份总数 847,562,145 1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其中有限
持股总数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性质 售条件股
(股) 例
数(股)
境内非国
有法人
境内非国
有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养老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睿见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资基金
境内非国
有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瑞兴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668,660,105 78.89% -
三、公司的主营业务
(一)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行业,主要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
务,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刚性电路板(Rigid 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RPCB”),即通常所
说的印制电路板,其应用领域在电路板细分产品种类中最广泛。由于其材质是
硬的,俗称硬板。公司刚性电路板以双面板和多层板为主,客户广泛分布在计
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工业控制及医疗、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行业。
HDI 板指高密度互连(High Density Interconnect),是刚性电路板的细
分种类。HDI 是印制电路板技术的一种,可实现高密度布线,常用于制作高精密
度电路板。HDI 板是相对于普通通孔多层板的概念,其特征就是内部存在很多微
盲孔/埋盲孔。微盲孔/埋盲孔一般通过增层的方式来实现,根据增层的层级可
以将 HDI 板划分为一阶 HDI、二阶 HDI、三阶 HDI 及任意阶 HDI(Anylayer HDI)。
公司刚性电路板产品展示如下:
高多层厚铜工控板 八层半刚挠工控板 Mini LED 板
汽车雷达高频 HDI 板 高多层、高速 HDI 通信板 智能手机 Anylayer HDI
柔性电路板(Flexible Printed Circuit,简称“FPC”),俗称柔性板、
挠性板或软板。柔性电路板具有轻薄、可弯曲的特点,能满足电子产品向小型
化、轻薄化、可穿戴化方向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其可弯曲、卷绕和折叠的特点,
可在三维空间任意移动和伸缩,方便电子产品立体装配。
公司柔性电路板产品展示如下:
手机六层软硬结合板 盲孔六层 OLED FPC 平板电脑 TFT
新能源汽车电池板 车载 TFT 显示屏 5G 传输线 FPC
公司的 FPC 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的显示屏、触摸屏,以及按
键、麦克风、USB、SENSOR(光传感器)、无线充电、摄像头、振动马达等其他
模块,并拓展至新能源动力汽车电池、汽车显示屏、OLED 等新兴领域。随着电
子产品往轻、薄、多模组方向发展,柔性电路板的使用数量越来越多。
公司同时为柔性电路板提供表面贴装服务。电子电路表面贴装技术
(Surface Mount Technology,简称“SMT”),是一种将表面组装元器件安装
在印制电路板的表面上,通过回流焊或浸焊等方法加以焊接组装的电路装联技
术。表面贴装服务满足了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需求,增强了客户粘性。
金属基电路板(Metal base 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MPCB”),
又称金属基板,具有散热性好、机械加工性能佳的特点,常应用在发热量较大
的电路上。以最常用的铝基板为例,电子元器件运行时产生的热量通过绝缘介
质层迅速传导到金属基层,借由金属基材传递热量,从而实现组件的散热;同
时铝板作为基材,机械加工性能优良。金属基电路板按照不同的金属基材,可
分为铝基板、铜基板、铁基板和不锈钢基板,产品特性不尽相同,应用领域有
所差异,具体参见下表:
产品种类 特点 主要应用领域
LED 液晶电视、LED 照明、汽
铝基板 散热性好,重量相对较轻,成本较低
车、工业电源设备、音频设备等
散热性佳,尺寸稳定性好,但成本较 高频电路、精密通信设备、大功
铜基板
高、质量大 率 LED 照明、汽车照明等
铁基板 导磁性好,但易氧化、质量大 小型精密电机、智能性驱动器等
耐酸碱性、耐候性好、强度高,但质量 海洋用照明电路、其他恶劣环境
不锈钢基板
大 下使用
公司金属基电路板产品覆盖铝基、铜基、铁基、不锈钢基多种类型,以铝
基板为主打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 LED 照明、LED 显示、汽车和电源模块,是
国内主要的专业金属基板生产厂商之一。
公司金属基电路板产品展示如下:
(二)竞争地位
公司深耕印制电路板行业二十九年,专注于印制电路板的生产、研发和销
售,已成为印制电路板行业内的重要品牌之一,公司的行业知名度、国际化客
户认可度较高。公司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是行业标准的制
定单位之一。公司在精细化管理、工艺与技术创新、质量控制、成本管控等方
面的显著优势,连续多年入选全球知名行业调研机构 N.T.Information 发布的
世界 PCB 制造企业百强以及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发布的中国 PCB 百
强企业。根据 CPCA 发布的中国电子电路排行榜,公司 2021 年名列综合 PCB 企
业排行榜第 7 位、内资 PCB 企业排行榜第 3 位。根据 N.T.Information 发布的
全球百强 PCB 制造商排名,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名列全球百强 PCB 供应商第
(三)公司竞争优势
通过多年以来专注于印制电路板行业的积淀,公司逐步构建了自身的核心
竞争力。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产品战略、管理、客户资源和技术水平
四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坚持精心精品理念,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核心价值要
求,深耕细作,专注于印制电路板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发展中
确立了以刚性电路板为基础,横向发展柔性电路板和金属基电路板的多元化产
品战略。
公司分别建立了 RPCB、FPC 和 MPCB 专业化的独立工厂,并在各个产品细分
领域中排名靠前。同时,公司也是国内少数产品类型覆盖 RPCB、FPC 和 MPCB 的
厂商,在通讯设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及医疗、计算机及网络设
备、新能源等应用领域均有很好的业绩贡献,对各个下游行业的产品标准、技
术体系要求、质量保障等均有深刻的理解与实践,能够为全球客户提供多样化
的产品选择和一站式服务。
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布局多层次客户关系,连续多年保持较高的产能
利用率。同时,公司在产品线上也做了纵向延伸,提升高多层板、高阶 HDI 板、
多层软板、刚挠结合板等中高端产品供应能力,集设计、加工、后续贴装于一
体的全方位服务,稳抓客户资源,推动公司快速发展。从市场发展趋势看,多
元化产品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健发展构建起强大的竞争优势,拓宽了
公司的发展赛道、提高了公司成长的天花板。
(1)产品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的产品质量可靠稳定,在行业内拥有良好口碑,多次获得客户颁发的
产品质量奖项,为公司的市场开发提供了优质的平台支撑。公司成立至今二十
九年,始终专注于印制电路板行业,已形成一套行业先进水平的质量控制方法
和模式。
首先,公司致力于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取得并实施了 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 16949-2016 汽
车行业质量体系认证、ISO 13485-2016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同时公
司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核,每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和持续改进。
其次,公司不断引进和总结生产经营中质量控制的先进经验。为了不断提
升产品质量和服务的目标,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工序和设备维护等制订
多项工艺控制文件,文件涵盖从前端的供应商管理到后端的客户服务整个经营
流程。
最后,通过各类先进检测设备的导入,为产品可靠性的监测提供了有效工
具。同时,公司的中央实验室通过了国家认证,可以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产
品检测能力获得行业认可,为公司产品的质量可靠性检测提供优质的平台。
(2)成本控制能力优势
公司重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推行精益生产管理。公司专门成立
成本控制部,各工厂配置有成本控制人员,从产品前期采购、工程设计、工艺
参数优化、生产到交货环节实行全流程控制,配合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已
形成一套较完善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如在工程设计方面,为提高开料环节的
材料利用率,通过拼板设计、BOM 选料及流程优化,制定严格的发料标准,使
产品在前期采购、计划投料、生产领用时有章可循,避免物料多购和呆滞。在
监督环节,公司已建立有较完善的成本统计与核算制度,对生产各工序的物
料、能源、人工耗用、库存周转率和呆滞库存等进行统计并核算,每月出具成
本控制报告,督促减少各工序设备和原料的不合理使用。因此,通过严格执行
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并推行精益生产理念,形成了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
(3)信息技术优势
公司持续开发完善信息化系统,引进的“甲骨文(Oracle)”ERP 已上线使
用,同时公司引进了国际知名 MES 制造执行系统、EAP 设备自动化系统,基本覆
盖公司生产、销售等所有环节,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化和工业化一体的管理
体系。公司通过对 ERP、MES、CRM、ESB、EAP、EDI、SRM 等信息化系统的全面
整合,实现生产全流程的信息化处理,建立集采购、销售、订单评审管理、工
程设计、生产制造及客户售后服务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通过较为全面的信息
系统进行合理计划与过程控制、大数据分析与预测,实现采购管理、市场管理、
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的高效整合,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
更好服务客户。公司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规范各级管理程序,提升管理水平,
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良好的客户资源是企业稳健发展的保障。公司下游客户广泛分布在通讯设
备、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及医疗等行业,抗单
一行业波动风险的能力较强。
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口碑和多元化产品技术支持能力,已积累一批优
质客户,包括华为、海拉、华星光电、欧珀(OPPO)、维沃(vivo)、富士康、
中兴、西门子、汇川技术、阳光电源、霍尼韦尔、德赛西威、海康威视、科世
达(Kostal)、SONY、Jabil 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这些客户普遍对供应商的资质
要求高,体系认证周期长,知名国际客户对公司的认可表明公司产品质量值得
信赖、技术水平先进、管理和服务水平高。同时,公司注重与客户建立长期战
略合作关系,通过加强自身技术研发、积极配合客户新产品试样、延伸下游产
业链(建立 SMT 贴装线)等多种方式,提升主动服务客户的能力。
公司与重点客户合作多年,业务关系稳定,多次获得华为、中兴、海拉、
欧 珀 ( OPPO ) 、 维 沃 ( vivo ) 、 歌 尔 股 份 、 海 康 威 视 、 西 门 子 、 科 世 达
(Kostal)、华星光电、富士康等国内外知名客户授予的优秀供应商称号。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非常重视研究开发工作,拥有健全的研发体系。
公司技术中心于 2010 年被认定为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并于 2014 年被
认定为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子公司龙川景旺于 2012 年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等部门的评审,获批组建广东省金属基印制电路板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已
通过验收,2017 年被认定为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子公司江西景旺 2017 年获批
组建江西省高端印制电路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8 年被认定为江西省企业技
术中心。
公司已开发出高多层 PCB、高阶 HDI、多层 FPC、刚挠结合 PCB 等中高端产
品的批量生产技术,并向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物联网、数据中心等下游新
兴领域提供相应产品。公司已取得“刚挠结合线路板的结合表面处理方法”等
技术。公司参与制定了《印制电路用金属基覆铜箔层压板》等四项行业标准,
通过了《刚-挠结合板之内层表面等离子处理技术》等 20 项科技成果鉴定,公
司高密度多层印制电路板、高性能金属基特种印制板、高性能厚铜多层印制电
路板等 19 项产品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
《车用高导热基材和高端印制板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获得广东省人民政
府颁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证书》二等奖。公司《面向智能终端的高密度柔
性与刚挠结合印制板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一等
奖”。公司《5G 天线多层高频印制电路板》和《自发光 mini LED 电路板》分
别获得江西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三等奖。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景鸿永泰和智创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69.31%的股份,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卓军分别通过景鸿永泰、智创投资
持有公司 34.66%、34.66%的股份,此外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直接持有公司 0.14%
的股份,因此,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卓军合计持有公司 69.45%的股份,为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2 年 1 月 6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小芬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观光路 3009 号招商局科技园 A3 栋 C 单元
注册地
股东构成 黄小芬(100%)
主营业务 实业投资
最近一年,景鸿永泰经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财务数据
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或 2021 年
总资产 289,516.31
净资产 289,068.08
净利润 28,714.65
智创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2 年 2 月 1 日
已发行股本 1 港元
董事 卓军
注册地 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 7 号宁晋中心 17 楼 B1 室
股东构成 卓军(100%)
主营业务 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最近一年,智创投资经宏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或 2021 年
总资产 232,090.42
净资产 232,001.90
净利润 41,093.51
(三)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卓军分别通过景鸿永泰、
智创投资持有公司 34.66%、34.66%的股份,此外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直接持有
公司 0.14%的股份,因此,刘绍柏和黄小芬夫妇、卓军合计持有公司 69.45%的
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刘绍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黄小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卓军女士,中国香港居民,香港身份证号为 H0222***,住所为香港新界上
水。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量的 84.17%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类别 认购数量(手) 认购金额(元) 占比
原股东 971,348 971,348,000.00 84.17%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80,015 180,015,000.00 15.60%
主承销商包销 2,637 2,637,000.00 0.23%
合计 1,154,000 1,154,000,000.00 100.00%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金额(元) 持有比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项目 金额(万元,不含增值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1,088.68
律师费用 66.04
会计师费用 89.62
资信评级费用 42.45
发行手续费用 5.4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146.23
合计 1,438.46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115,400.00 万元(115.40 万手)。向原股
东优先配售 971,348,000.00 元(971,348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4.17%;网
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180,015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5.60%;主承销商
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2,637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3%。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汇入
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5592 号《验
资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进行了调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出具《关于核准深圳市景
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
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序 拟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号 金投入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年产 60 万平方米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板项目
合计 258,715.43 115,400.00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年产 60 万平方米高密度互连
印刷电路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 60 万平方米的 HDI 板(含 mSAP 技术)生产能
力,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消费电子、5G 通信设备、汽车电子、Mini LED 等领
域。
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景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通过向珠海景旺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投入,珠海景旺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具体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
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745876866588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758876863706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发行条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400.00 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9 年 4 月 3 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⑤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
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11 日)起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1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4 月 3 日)
止。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5.7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
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
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
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
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
票面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
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
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
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
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
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
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3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
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3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
东。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
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
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配售 1.362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
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362 手可转
债。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5,4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
目
合计 258,715.43 115,400.00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年产 60 万平方米高密度互连
印刷电路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 60 万平方米的 HDI 板(含 mSAP 技术)生产能
力,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消费电子、5G 通信设备、汽车电子等领域。
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景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通过向珠海景旺增资或借款的方式投入,珠海景旺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具体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
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
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债券持有人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其合理履行
义务,公司和债券持有人一致同意债券持有人的下述权利和义务: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
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
其他义务。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
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
生重大变化;
(8)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
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
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
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或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 15 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
对象发出。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资信评级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公
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鹏
元资信将对公司本次可转债每年公告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二、本次可转债资信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 号)核准,本公司于
元,发行总额 17.80 亿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收市,累计已有人民币 12.6 万元“景 20 转债”转
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 0.44 万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 0.0005%。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为
四、发行人的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近三年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第八节 偿债措施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
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证鹏元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
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
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可转债的
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与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1.40 1.42 1.99 1.80
速动比率(倍) 1.08 1.13 1.75 1.5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8.31% 53.05% 53.22% 43.85%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85% 47.84% 44.18% 36.18%
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净利润 47,502.25 93,061.74 92,466.89 77,707.3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4,227.58 149,070.55 139,620.65 119,724.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44,588.86 114,008.83 152,681.52 87,359.31
利息保障倍数(倍) 68.28 106.25 173.68 761.58
最近三年,公司主体资信优良,各项偿债指标良好,同时公司具有稳定的
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总体来看,公司最近三年业务保持持续稳定的发
展态势,未来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保证
偿付本 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需要。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2420 号”、“天职业字
[2021]16021 号”、“天职业字[2022]2332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合计 1,478,411.65 1,434,183.11 1,210,550.78 882,003.24
其中:流动资产 717,883.49 710,439.54 719,984.02 545,624.58
负债合计 707,401.79 686,087.23 534,867.97 319,139.66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513,637.16 501,235.26 361,943.28 303,014.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771,009.85 748,095.87 675,682.81 562,863.5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512,704.62 953,242.25 706,358.89 633,212.28
营业利润 51,951.25 104,624.84 105,698.41 92,703.08
利润总额 51,837.52 104,262.84 105,375.55 91,199.89
净利润 47,502.25 93,061.74 92,466.89 77,707.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88.86 114,008.83 152,681.52 87,359.31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127.00 -163,165.81 -235,344.63 -64,589.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63.40 -27,203.49 141,122.23 -23,252.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80.47 -78,072.30 56,935.36 -288.77
(二)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财务指标
月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40 1.42 1.99 1.80
速动比率(倍) 1.08 1.13 1.75 1.5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8.31% 53.05% 53.22% 43.85%
资产负债率(合并) 47.85% 47.84% 44.18% 36.18%
每股净资产(元) 9.10 8.78 7.92 9.34
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01 3.31 2.96 3.16
存货周转率(次) 5.19 6.16 5.78 5.8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84,227.58
利息保障倍数(倍) 68.28 106.25 173.68 761.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8 -0.92 0.67 -0.00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77% 4.80% 5.03% 4.69%
注:2022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年化计算。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三)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本公司报告期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净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2020 年 15.61% 1.10 1.10
股东的净利润 2021 年 13.58% 1.11 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3,706,892.90 -3,161,780.85 -4,329,422.41 -23,312,453.22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 - - -
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53,032,300.94 94,905,126.99 103,887,020.28 77,755,190.96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 - - -
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 - 8,897.35 - -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088,431.65 25,200,927.15 25,877,266.19 22,044,099.10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
- - - -
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 - - -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
- - - -
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 - - -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 - - -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 - - -
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688,276.30 800,000.00 - -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 1,629,132.89 - -
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 - - -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 - -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687,394.56 -2,610,008.50 -978,022.91 -1,211,371.96
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 - - -
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0,038,168.83 116,772,295.03 124,456,841.15 75,275,464.88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9,491,400.86 18,766,095.03 17,627,146.23 13,236,178.2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40,546,767.97 98,006,200.00 106,829,694.92 62,039,286.6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39,963,564.72 97,158,008.33 102,274,841.43 66,949,547.5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583,203.25 848,191.67 4,554,853.49 -4,910,260.97
三、财务信息的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
览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
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115,400.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4,488.53 万股。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己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
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行) 景忠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保荐代表人 肖晴、王嘉
项目协办人 汪学峰
项目组成员 张卫杰、冯舒婧、徐泰立
联系电话 0755-22662026
传真号码 0755-22662111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景旺电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民生证券同意保荐景旺电子可转换
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上市公告书》之发行人盖章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上市公告书》之保荐机构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