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于2023年3月1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69
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万丰股份”,扩位简称为“浙江万丰股份”,股票代
码为“60317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
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58元/股,发行数量为3,338.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02.80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5.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根据《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
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浙江万
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
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335.20万股)从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67.6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分最终发行数量为670,405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670.40万股,约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538129%。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4月28日(T+2日)结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
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
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670,405股,约占网下发行总
量的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2.0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86,027股,包销金额为4,170,273.66元,包销股
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86%。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
(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6551360、010-66551370
发行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