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集成”、“发行人”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
承销商)” 或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担任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中芯集成”,扩位简称为“中芯
集成”,股票代码为“688469”。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
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
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69 元/
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新股 169,200.0000 万股,
占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 25.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海通
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若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194,580.0000 万股,约占发行后发行人
总股本的 27.71%(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676,800.0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702,180.0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
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84,600.0000 万股,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
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
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4,600.0000 万股,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
的 50.00%,因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
配售数量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67,680.00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的 61.54%;网上发行数量为 16,920.00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2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
售选择权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 42,300.0000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
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38.46%。
根据《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联席
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5,380.0000 万股,占本次初
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
根据《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
及《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488.61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
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向
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8,460.0000 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超额配售选择权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9,220.0000 万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53.85%,约占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
行 使 后 发 行总 量 的 30.43% , 其 中 网 下无锁 定 期 部 分最 终 发 行股 票 数 量 为
终发行数量为 50,760.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6.15%,
约占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 26.09%。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24559514%。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
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
下:
(一)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
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
金或其下属企业;
(3)富诚海富通芯锐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富
诚海富通芯锐 2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富诚海富通芯锐
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4)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T-3 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
缴纳认购资金。联席主承销商已在 2023 年 5 月 5 日(T+4 日)之前将全部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股数占本次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型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股) 发行数量的比例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
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具有长期
投资意愿
的大型保
险公司或
其下属企 12
业、国家级
大型投资
基金或其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 下属企业
五组合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与发行人
浙江富浙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
具有战略
合作关系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作愿景的
大型企业
绍兴市国鼎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企业
绍兴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
公司
宁波 TCL 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科技咨询有限公
司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国鑫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无锡锡创绍芯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济南乾行二号股权投资基
金中心(有限合伙)
青岛半导体产业发展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昌新世纪创业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富诚海富通芯锐 1 号员工 发行人的
资产管理计划 人员与核
富诚海富通芯锐 2 号员工 心员工参
资产管理计划 略配售设
富诚海富通芯锐 3 号员工 立的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 计划
保荐人相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
跟投
合计 - 846,000,000 50.00% 4,813,740,000.00 -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504,844,60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872,565,813.83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755,39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5,678,186.17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592,200,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369,618,0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5,922.3727 万股,占网下发行
总量的 10.00%,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5.38%。
三、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保荐
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2,755,393 股,包销金额为 15,678,186.17
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发行数量的比例
为 0.25%,包销股份的数量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0.14%。
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超额配售股
票募集的资金和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
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
发〔2023〕33 号),获授权的联席主承销商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
日内,不得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外的其他资金或通过他人账户交易发行
人股票。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承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 30 个自然日内不出售其包销股份。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具体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 绿鞋前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绿鞋后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 22,259.22 25,569.80
律师费用 1,037.74 1,037.74
审计及验资费 1,415.09 1,415.09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33.96 433.96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325.43 361.91
合计 25,471.45 28,818.50
注:1、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五、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
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888 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187958、021-23187957、021-23187956、021-23187191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人:销售交易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处
发行人: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