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张正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棒杰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4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 70.625 万份股票期权。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光伏管理团队
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草案)
》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登载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顺利实施,确保股
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
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登载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
的说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引入投资者有助于进一步增
强子公司资金实力,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本
次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