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或“公司”)2018 年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和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
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丰山集团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类别 额(不含税)
江苏金派包装有限
公司
向关联 人 江苏丰山酒业有限
采 购 产 公司
品、商品 江苏美时净日化品
有限公司
小计 15,650,000.00 14,751,100.00
向关联人 江苏牧王药业有限
销售产 公司及其子公司
品、商品 小计 800,000.00 69,425.80
接受关联 顾翠月 150,000.00 130,758.10
方提供房
屋租赁服 小计 150,000.00 130,758.10
务
合计 16,600,000.00 14,951,283.90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预计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占同类
预计占同 月累计已发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金 上年实际发 业务比
关联人 类业务比 生的交易金
类别 额 生金额 例
例(%) 额(不含
(%)
税)
向关联人 江苏金派
采 购 产 包装有限 14,500,000.00 1.06 3,542,894.82 14,718,350.00 1.45
品、商品 公司
接受关联
方提供房
顾翠月 70,000.00 2.33 — 130,758.10 4.88
屋租赁服
务
合计 14,570,000.00 1.06 3,542,894.82 14,849,108.10 1.46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669604703W
企业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共建西路 8 号
主要股东情况:吴俊明持股 100%
经营范围:钢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吴俊明为该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且系殷平配偶
吴海燕之父亲,而殷平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殷凤山
之女,担任公司总裁及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苏金派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
收入 2,867.59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55.62 万元,净利润 147.8 万元(上述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第 6.3.3 条规定判定为关联自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根据其财务和经营状
况分析,预计其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
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
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
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发表意见: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经营所需,关联交易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前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于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殷凤山、殷平、陈
亚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开展的关联交易系实
际经营与业务发展所需,并坚持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的过程中,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有利于公
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
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表决关
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____胡宏欣_______ __ _ 王杰秋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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