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苏州科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科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
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要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拟进行的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
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会损害公司及本次关联交易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本 页无正
文 ,为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 ol独 立董事关 于口常
关联交易的事 前
认可意见 )
独立 董 事签 字 :
金 惠忠
⒛ 23年 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