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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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努力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现
将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友梅先生因个人原因于 2022 年 4 月辞去董事
会独立董事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后生效,会议同意选举王玉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
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各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个人履历
  周献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国家石化局规划发展司综合处副处长(正
处级);2000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中国石油化学工业联合会(协会)副主任、
主任、副秘书长;2015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国化格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
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理事长。目前兼任南通江山农药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玉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
生学历,南京财经大学首届教学名师。1984 年至 2004 年,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
院教授,历任财务系主任、校“财会审”研究中心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安
徽省工商管理硕士(AH-MBA)财务学科组负责人。2005 年至今,南京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目前兼任德源药业(832735)、南京聚隆(300644)、南
京试剂(833179)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乔法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生,本科学历,化学
工程与工艺专业。参与应急管理部与中国石油大学合办的“化工复合型人才高级
研修班” 并于 2021 年毕业。先后发表 10 余篇论文,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园
区事故多米诺效应预防和控制》、《基于 QRA 的转油站系统风险评价及控制研
究》和《应急能力评估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应用》。2008 年至 2014 年在中国石
化齐鲁石化工作;2014 年至今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工作,现任协会副秘书长;
  周友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生,会计学教授,硕士
研究生导师。江苏省政协第十届、十一届委员,南京市栖霞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
江苏省财政厅管理会计咨询专家。1984 年 7 月至 2002 年 8 月任安徽财经大学教
授;2002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历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情况。
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
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                                      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周献慧      10    10    10    0    0     否    5
  王玉春      7     7     7     0    0     否    4
  乔法杰      10    10    10    0    0     否    5
周友梅(离任)    3     3     3     0    0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我们依据相
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
提出合理的建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与了大力支持,我们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
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我们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年度内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对公司
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秉承公开、公平、
公正的前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控制严格,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
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其或者他人提供担保。
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以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核查,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委托理财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增加理财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王玉春先生被提名并聘任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表
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定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发布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7 元(含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2 年 5 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
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所需,同时兼顾股东回报,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
们认为公司及股东均能够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共
披露 148 份临时公告,定期报告 6 份(含摘要),提交百余份文件。公司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保证了披露信
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工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
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对外披露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认真
研究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并在
工作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运作、
募集资金使用和关联交易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
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为广大投资者做出满意
的回报。
  特此报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献慧、王玉春、乔法杰、周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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