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并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同时要求董事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全
面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 2022 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 2022 年度拟不分配现金红
利,亦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外部环境、财务状况所做出的决定,符
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
备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
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关于 2023 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符
合公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六、关于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收入
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江涛、王珂、鲁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