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作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
提交的《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部分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
并审阅相关材料。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属于公司向关联
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与上述关联方的合
作是确实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
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审议本事项过程中,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
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们对以上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文:____________________ 韩国强:____________________
卓飞达: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