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3-009 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整体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
对象中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
公司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3 年度及至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
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联董事分别回避该议案中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及至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
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
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
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同意将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交易类 2022 年预计金额及说
交易项目简要说明 关联方 2022 年实际发生额
别 明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国资集团”)、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56.59 万元
公司(“紫金集团”)及其相关方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及管理
为关联方提供证券、期货经的资管计划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纪业务服务获得手续费及 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0.01 万元
佣金收入 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 数计算。 3.38 万元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工集团”)
及其相关方
关联自然人 12.33 万元
小计 128.56 万元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为关联方提供代销金融产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及管理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636.33 万元
品服务获得手续费收入 的资管计划
数计算。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资金存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22.94 万元
管服务,支付存管费
数计算。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为关联方提供基金管理服
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2,508.43 万元
务,获得管理费收入
数计算。
新工集团 8.49 万元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4.91 万元
为关联方提供保荐承销、财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及管理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证券和金 务顾问等投资银行相关业 的资管计划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融服务 务服务,获得手续费收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数计算。 0.85 万元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7 万元
小计 287.60 万元
国资集团、紫金集团及其相关方 17.17 万元
新工集团及其相关方 0.96 万元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集团”)及其相关方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及管理
经纪业务客户存款利息支 13.56 万元
的资管计划
出
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0.09 万元
南京巨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9.82 万元
关联自然人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0.45 万元
数计算。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2 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4.37 万元
债券回购利息支出 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9.57 万元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37 万元
资金拆借利息支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88 万元
固定收益凭证利息支出 关联自然人 0.27 万元
小计 364.50 万元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994.94 万元
资金存放利息收入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1,868.33 万元
持有债券的应计利息收入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数计算。 42.41 万元
受益权凭证投资收益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448.79 万元
小计 4,354.47 万元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关联方为公司发行债券提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 7.1 亿
国资集团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供担保 元
数计算。
报告期初未持有,期末持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 2.01 亿份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持有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 报告期初持有 1.10 亿份,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资管产品或理财产品 期末持有 1.71 亿份
数计算。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及管理 报告期初持有 3.32 亿份,
的资管计划 期末持有 0.25 亿份
报告期初未持有,期末持
紫金集团
有 1.28 万元
证券和金
关联方持有公司资产管理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及管理 报告期初未持有,期末持
融产品交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产品 的资管计划 有 1,449.12 万元
易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报告期 初持有 55.59 万
关联自然人 数计算。
元,期末持有 155.12 万元
关联方持有公司固定收益 报告期初持有 5 万元,期
关联自然人
凭证 末未持有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43.40 万元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与关联方进行债券及收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6.55 万元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权凭证等金融产品交易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9.38 万元
数计算。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 万元
车位使用权费支出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77.58 万元
物业、车位管理费支出 692.81 万元
关联方代收代缴水电及空 南京金融街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 调能源费 预计不超过 3,000 万元
保安费支出 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82.99 万元
房租、水电及物业费等支出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35.79 万元
小计 1,435.86 万元
(三)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及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经纪相关服务、交易单元席位租赁、金融产品代销
证券与金融 服务、承销保荐等投资银行服务、投资顾问及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
服务 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等服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银行存款、资金存管、产品销
售、咨询等服务、关联方为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以及其他证券和金融服务。
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
包括但不限于:与关联方进行与权益类产品、非权益类产品及衍生品等金融产
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
品或工具相关的交易;认购、赎回关联方发行或管理的基金、理财产品、资管
数计算。
证券和金融 计划、信托计划、债券等金融产品或工具等交易;关联方认购、赎回公司发行
产品交易 或管理的资管计划、理财产品、收益凭证、股权投资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和
工具等交易;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金融产品或企业等;同业拆
借、收益权转让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租赁公司物业;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向关联方采购日
其他 预计不超过 3,000 万元
常经营性资产;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安保以及其他综合行政类服务等。
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存
在接受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服务、与公司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情况。因
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相关关联交易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资集团、紫金集团及其相关方
国资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注册资本
要包括授权资产的营运与监管、资本运营、资产委托经营、产权经营、项目评估
分析、风险投资、实业投资、项目开发等。国资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紫金
集团是国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6 月,注册资本 80 亿元,法定代表
人李滨,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77 号金融城一期 10 号楼 27F,主要经
营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紫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国资集团、紫金集团相关方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前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国资集团、紫金集团
出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国资
集团、紫金集团相关的其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属于公司关联
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新工集团及其相关方
新工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4 月,注册资本
围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
企业总部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新工集团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
联方。其相关方包括新工集团出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新工集团相关的其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交通集团及其相关方
交通集团是南京市国资委下属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注册资本
主要包括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等。交通集团持有本公司 5%以
上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系本公司
关联方。其相关方包括交通集团出任本公司董事或监事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
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与交通集团相关的其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富安达基金”)成立于 2011 年 4 月,注
册资本 8.18 亿元,法定代表人张睿,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 1568 号 29 楼,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业务。本公司
持有富安达基金 49%股权,其系本公司联营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五款之规定,富安达基金系本公司关联方。
(五)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信托”)系紫金集团控股子公司,成立
于 1992 年 9 月,注册资本 32.71 亿元,法定代表人陈峥,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
中山北路 2 号紫峰大厦 30 层,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紫金信托是紫金集团的控股
子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陈峥女士同时担任紫金信托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六)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银行”)成立于 1996 年 2 月,注册资本
存贷款、结算等业务。本公司副董事长陈峥女士同时担任南京银行董事,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方。
(七)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银行”)成立于 2011 年
金银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系本
公司关联方。
(八)公司其他关联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确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
方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开
展及提升公司总体竞争力。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经营不会因此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
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