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2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769.50 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0)。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1)。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划授予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的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对象人数和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留授予(第一批次)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项目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授予日期 2021 年 3 月 16 日 2021 年 8 月 24 日
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9 月 24 日
行权价格 3.06 元/股 3.06 元/股
授予数量 3085.00 万份 621.50 万份
授予人数 99 人 23 人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 772.5 万份 150.00 万份
说明:
权,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0 人调整为 99 人,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份额数量由 3090.00 万份调整为 3085.00 万份。
权,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24 人调整为 23
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股票期权份额数量由 622.50 万份调整至 621.50 万份。
份已失效。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未达到行权条件和已达到行权条件但
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58.10 万份,同意公司为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 743.7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 743.70 万股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上市流通。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
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 169.95 万份股
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 169.95 万股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上市流通。
本次行权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的 30%。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将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届满,第二个行权期
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开始。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
况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况,符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均未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86 亿
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元,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48.71%;实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
率不低于 42%;且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1.4 亿元。 润 11,446.49 万元,剔除 2022 年度
股权激励成本影响的扣非后归母净
注: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
“净 利润为 14,313.45 万元。符合行权条
利润”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 件。
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
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
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之后的数值
作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 员)共计 84 名,考核等级全部为“A”
“D”四个等级,行权期内,依据股票期权行权前一 或“B”,标准系数为 1。符合行权条
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行权 件。
比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下,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标准系
数×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于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3 月 16 日
(二)行权数量:769.50 万份
(三)行权人数:84 人
(四)行权价格:3.06 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窗口期,统一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相关
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
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张聚东 董事长 12.00 0.39 0.0072
余卫 董事 15.00 0.48 0.0091
潘立贤 董事兼总经理 45.00 1.45 0.0272
王建辉 副总经理 30.00 0.96 0.0181
张飞 董事会秘书 21.00 0.68 0.0127
易显科 总经理助理 15.00 0.48 0.0091
陈思 总经理助理 15.00 0.48 0.0091
张欢欢 总经理助理 27.00 0.87 0.0163
小计 180.00 5.79 0.1087
其他激励对象(76 人) 589.50 18.96 0.3559
总计 769.50 24.74 0.4646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
的行权数量为 769.50 万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符合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相关主体不
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不得行权的情形。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
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 84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
期的 769.5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
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
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公司和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和注销事项合法、合
规,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