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工作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主任委员,会计专业
人士)、独立董事王玉民先生、独立董事曾苏先生、董事李宏先生、董事陈保华
先生组成。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因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了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主任委员,
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王学恭先生、独立董事李昕先生、董事李宏先生、董
事陈保华先生。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李昕先生连续超过 3 次未能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因此根
据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独立董事李昕先生予以变
更,并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补选李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综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主任委员,会
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王学恭先生、独立董事李刚先生、董事李宏先生、董事
陈保华先生组成。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会议召开情况及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作计划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沟通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
秘书、首席财务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共 10 人参加了
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辛金国先生主持。会议确定了公司 2021 年
度的审计计划、时间进度和审计流程,审计委员会指出:公司分子公司较多,审
计工作量繁重,要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公司要全力配合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确保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
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要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审计报告的初审资料进行了沟通,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公司审计部总
监出席了会议。会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向独立董事汇报了 2021 年度公司审计
工作关注的重点、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在今后审计工作中需要完善的地方。在
经过充分的讨论后,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能从专业的角度恪尽职守地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
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
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在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为
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参考行业收费标准支付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
况和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下属审计部在 2022 年初编制的本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提出虽然审计力量在 2021 年度有所提升,但审计范围的广
度、深度仍需加强,特别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报告、资金活动、
采购管理、工程项目、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对部分尚未
被审计覆盖的公司和领域,要加强审计监督,评价其内控执行情况。同时,审计
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要求审计部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工
作成效, 有效遏制各种可能产生的舞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阶段财务报告,在年度
审计机构进场前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沟通;确认年度审计计划和相
关工作安排;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有针对性的对后续的审计工作提出
合理化建议;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议并发
表意见;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审计工作中的执业表现和工作成果进行总
结,并据此对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遵循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组
织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
理,督促指导公司审计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的审
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同时,天健在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继续发挥其较强的专业能力并保持了一贯
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因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恪
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