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 2023—01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
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姜长龙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801,199,729.03 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2,647,333.59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修订)》及《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 2022 年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19 号《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
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20 号《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一
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21 号《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
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22 号《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该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 2023-023 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2 年 5 月 22 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临 2023-024 号《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决议事项第 1、4、5、6、7、10、11、12、14、17、18 项,需提
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